天主教教理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來源: vatican.va
《天主教教理》,或譯《天主教要理》,是天主教會出版的教理問答全書,完整收錄天主教會的教義及信仰生活指引,以作為各地教會進行教理講授的參考教材,同時是「為所有其他的基督信徒一本有益的讀物。」
分部 教理
- 前言 ¶1–25
- 一、人的生命:認識和愛慕天主 ¶1–3
- 二、傳揚信仰:教理講授 ¶4–10
- 三、目標和讀者 ¶11–12
- 四、結構 ¶13–17
- 卷一:信仰的宣認 ¶14
- 卷二:信德的聖事 ¶15
- 卷三:信仰的生活 ¶16
- 卷四:在信仰生活中的祈禱 ¶17
- 五、應用此教理的實際指示 ¶18–22
- 六、當作的編寫 ¶23–25
- 愛德至上 ¶25
- Part 1 卷一 信仰的宣認 ¶26–1065
- Section 1 第一部分 「我信」──「我們信」 ¶26–184
- Ch. 1第一章 天主為人是「可及」的 ¶27–49
- 一、對天主的渴求 ¶27–30
- 二、認識天主的途徑 ¶31–35
- 三、教會有關認識天主的訓導 ¶36–38
- 四、如何談論天主? ¶39–43
- Ch. 2第二章 天主來與人相遇 ¶50–141
- Art. 1第一條 天主的啟示 ¶51–73
- 一、天主啟示祂「慈愛的計畫」 ¶51–53
- 二、啟示的步驟 ¶54–64
- 天主從太初使人認識祂 ¶54–55
- 與諾厄的盟約 ¶56–58
- 天主簡選亞巴郎 ¶59–61
- 天主立以色列為其子民 ¶62–64
- 三、耶穌基督——「整個啟示的中保和圓滿」 ¶65–67
- 天主藉祂的聖言說了一切 ¶65
- 不再有其他啟示 ¶66–67
- Art. 2第二條 天主啟示的傳遞 ¶74–100
- 一、宗徒聖傳 ¶75–79
- 宗徒的宣講 ¶76
- 藉宗徒繼承 (apostolicsuccession)而延續 ¶77–79
- 二、聖傳與聖經的關係 ¶80–83
- 一個共同的泉源 ¶80
- 兩種不同的傳遞方式 ¶81–82
- 宗徒聖傳與教會傳統 ¶83
- 三、信仰寶庫的詮釋 ¶84–95
- 信仰寶庫交託給整體的教會 ¶84
- 教會的訓導當局 ¶85–87
- 信條 ¶88–90
- 信仰的超性意識 ¶91–93
- 在信仰的理解中成長 ¶94–95
- Art. 3第三條 聖經 ¶101–141
- 一、基督——聖經的獨一無二的聖言 ¶101–104
- 二、聖經的默感和真理 ¶105–108
- 三、聖神——聖經的解釋者 ¶109–119
- 聖經中不同層次的意義 ¶115–119
- 四、聖經正典 ¶120–130
- 舊約 ¶121–123
- 新約 ¶124–127
- 新舊約的一體性 ¶128–130
- 五、聖經在教會的生活中 ¶131–133
- Ch. 3第三章 人對天主的回應 ¶142–184
- Art. 1第一條 我信 ¶144–165
- 一、信德的服從 ¶144–149
- 亞巴郎——「所有信者的父親」 ¶145–147
- 瑪利亞——「那位信了的真有福」 ¶148–149
- 二、「我知道我所信賴的是誰」(弟後 1:12) ¶150–152
- 相信唯一的天主 ¶150–151
- 相信聖神 ¶152
- 三、信德的特色 ¶153–165
- 信德是恩寵 ¶153
- 信德是人性行為 ¶154–155
- 信仰與理智 ¶156–159
- 信德的自由 ¶160
- 信德的必要性 ¶161
- 信德的持守 ¶162
- 信德是永生的開始 ¶163–165
- Art. 2第二條 我們信 ¶166–184
- 信經 另一部作品中無相應內容
- 宗徒信經 另一部作品中無相應內容
- 尼西亞、君士坦丁堡信經 另一部作品中無相應內容
- 一、「主,懇請垂顧祢教會的信仰」 ¶168–169
- 二、信仰的語言 ¶170–171
- 三、信仰只有一個 ¶172–175
- Section 2 第二部分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 ¶185–1065
- 信經 ¶185–197
- Ch. 1第一章 我信天主父 ¶198–421
- Art. 1第一條 「我信全能者天主父,天地萬物的創造者」 ¶199–421
- 第一節 我信天主 ¶199–227
- 一、「我信唯一的天主」 ¶200–202
- 二、天主啟示祂的名字 ¶203–213
- 生活的天主 ¶205–209
- 「慈悲寬仁的天主」 ¶210–211
- 唯獨天主是絕對存有 ¶212–213
- 三、「自有者」天主是真理和愛 ¶214–221
- 天主是真理 ¶215–217
- 天主是愛 ¶218–221
- 四、信奉唯一天主的涵義 ¶222–227
- 第二節 聖父 ¶232–260
- 一、「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」 ¶232–237
- 二、三位一體的天主的啟示 ¶238–248
- 聖父由聖子啟示出來 ¶238–242
- 聖父與聖子由聖神啟示出來 ¶243–248
- 三、信理所表達的天主聖三 ¶249–256
- 天主聖三信條的形成 ¶249–252
- 天主聖三的信條 ¶253–256
- 四、天主的工程和聖三的派遣 ¶257–260
- 第三節 全能者 ¶268–274
- 「祂創造了所喜愛的萬物」 (詠 115:3) ¶269
- 「祢憐憫眾生,因為祢是無所不能的」 (智 11:24) ¶270–271
- 外表無能的天主的奧跡 ¶272–274
- 第四節 創造者 ¶279–314
- 一、有關創造的教理講授 ¶282–289
- 二、創造是天主聖三的工程 ¶290–292
- 三、「世界是為了天主的光榮而受造」 ¶293–294
- 四、創造的奧跡 ¶295–301
- 天主以智慧和愛去創造 ¶295
- 天主「從無中」創造 ¶296–298
- 天主創造了和諧與美好的世界 ¶299
- 天主既超越又臨在受造界 ¶300
- 天主保存和支持受造界 ¶301
- 五、天主實現祂的計畫:天主的眷顧 ¶302–314
- 眷顧與第二因 ¶306–308
- 眷顧與惡的難題 ¶309–314
- 第五節 天與地 ¶325–349
- 一、天使 ¶328–336
- 天使的存在是信仰的真理 ¶328
- 天使是誰? ¶329–330
- 基督「聯同祂所有的天使」 ¶331–333
- 在教會生活中的天使 ¶334–336
- 二、有形可見的世界 ¶337–349
- 第六節 人 ¶355–379
- 一、「按照天主的肖象」 ¶356–361
- 二、「靈魂和身體合而為一」 ¶362–368
- 三、「祂創造了男和女」 ¶369–373
- 天主所願意的男女平等與差異 ¶369–370
- 「相互依存」──「兩者結合為一」 ¶371–373
- 四、樂園中的人 ¶374–379
- 第七節 墮落 ¶385–412
- 一、「那裡罪惡越多,恩寵也越豐富」 ¶386–390
- 罪惡的事實 ¶386–387
- 原罪 ──信仰的一項主要真理 ¶388–389
- 如何解讀墮落的敘述 ¶390
- 二、天使的墮落 ¶391–395
- 三、原罪 ¶396–409
- 自由的考驗 ¶396
- 人的第一個罪 ¶397–401
- 亞當的罪對全人類產生的後果 ¶402–406
- 一場硬仗 ¶407–409
- 四、「祢沒有將他棄置於死亡的權下」 ¶410–412
- Ch. 2第二章 我信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 ¶422–682
- 喜訊:天主派遣了祂的兒子 ¶422–424
- 「宣布……基督那不可測量的豐富福音」 (弗3:8) ¶425
- 教理講授的中心:基督 ¶426–429
- Art. 2第二條 「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、我們的主」 ¶430–455
- 一、耶穌 ¶430–435
- 二、基督 ¶436–440
- 三、天主的獨生子 ¶441–445
- 四、主 ¶446–451
- Art. 3第三條 「耶穌基督因聖神降孕,由童貞瑪利亞誕生」 ¶456–570
- 第一節 天主子降生成人 ¶456–478
- 一、為何聖言成為血肉 ¶456–460
- 二、聖言降生成人 ¶461–463
- 三、真天主又是真人 ¶464–469
- 四、天主聖子如何是人 ¶470–478
- 基督的靈魂和祂人性的知識 ¶471–474
- 基督的人性意志 ¶475
- 基督的真正的肉身 ¶476–477
- 降生成人的聖言的心 ¶478
- 第二節「因聖神降孕,由童貞瑪利亞誕生」 ¶484–507
- 一、因聖神降孕 ¶484–486
- 二、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¶487–507
- 瑪利亞的預選 ¶488–489
- 始胎無染原罪 ¶490–493
- 「願祢的話成就於我」 ¶494
- 瑪利亞——天主之母 ¶495
- 瑪利亞——童貞女 ¶496–498
- 瑪利亞——終身童貞 ¶499–501
- 在天主計畫中瑪利亞的童貞母性 ¶502–507
- 第三節 基督生平的奧跡 ¶512–560
- 一、基督的整個生平是奧跡 ¶514–521
- 耶穌奧跡的共同點 ¶516–518
- 我們與耶穌奧跡的共融 ¶519–521
- 二、耶穌童年和隱居生活的奧跡 ¶522–534
- 預備期 ¶522–524
- 聖誕的奧跡 ¶525–526
- 耶穌童年的奧跡 ¶527–530
- 耶穌隱居生活的奧跡 ¶531–534
- 三、耶穌公開生活的奧跡 ¶535–560
- 耶穌受洗 ¶535–537
- 耶穌受誘惑 ¶538–540
- 「天國已臨近」 ¶541–542
- 天國的宣告 ¶543–546
- 天國的徵兆 ¶547–550
- 「天國的鑰匙」 ¶551–553
- 天國的預嘗:耶穌顯聖容 ¶554–556
- 耶穌上耶路撒冷 ¶557–558
- 耶穌以默西亞身分進耶路撒冷 ¶559–560
- Art. 4第四條 「耶穌基督在比拉多執政時蒙難,被釘在十字架上,死而被安葬」 ¶571–630
- 第一節 耶穌和以色列 ¶574–591
- 一、耶穌與法律 ¶577–582
- 二、耶穌與聖殿 ¶583–586
- 三、耶穌與以色列對唯一天主和救世主的信仰 ¶587–591
- 第二節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¶595–618
- 一、耶穌受審 ¶595–598
- 猶太當局對耶穌不同的看法 ¶595–596
- 耶穌的死不能歸咎全體猶太人 ¶597
- 所有的罪人造成基督的苦難 ¶598
- 二、在天主救恩計畫中基督救贖性的死亡 ¶599–605
- 「按天主預定的計畫耶穌被交付」 ¶599–600
- 「按聖經所載祂為我們的罪而死」 ¶601
- 「天主使祂替我們成了罪人」 ¶602–603
- 天主主動地顯示祂救贖普世人類的愛 ¶604–605
- 三、基督為我們的罪將自己奉獻給天父 ¶606–618
- 基督將整個生命奉獻給天父 ¶606–607
- 「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」 ¶608
- 耶穌自由地擁抱父的救贖之愛 ¶609
- 耶穌在最後晚餐中預先自由地奉獻祂的生命 ¶610–611
- 山園祈禱 ¶612
- 基督的死是唯一和決定性的祭獻 ¶613–614
- 耶穌以祂的服從代替我們的抗命 ¶615
- 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祂的祭獻 ¶616–617
- 我們參與基督的祭獻 ¶618
- 第三節 耶穌基督被埋葬 ¶624–628
- 基督的身體留在墓中 ¶625–626
- 「祢絕不讓祢的聖者見到腐朽」 ¶627
- 「與基督同葬」 ¶628
- Art. 5第五條 「耶穌基督下降陰府,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」 ¶631–658
- 第一節 基督下降陰府 ¶632–635
- 第二節 基督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 ¶638–655
- 一、歷史性和超越性的事件 ¶639–647
- 空墓 ¶640
- 復活基督的顯現 ¶641–644
- 基督復活後的人性狀況 ¶645–646
- 復活是超越性的事件 ¶647
- 二、復活 ──聖三的工程 ¶648–650
- 三、復活的救恩意義和重要性 ¶651–655
- Art. 6第六條 「耶穌升天,坐在全能者天主父的右邊」 ¶659–667
- Art. 7第七條 「耶穌要從天降來,審判生者死者」 ¶668–682
- 一、祂還要光榮地再來 ¶668–677
- 基督已藉教會為王 ¶668–670
- 萬物在期待一切總歸於基督 ¶671–672
- 基督光榮的來臨:以色列的希望 ¶673–674
- 教會最後的考驗 ¶675–677
- 二、為審判生者死者 ¶678–679
- Ch. 3第三章 我信聖神 ¶683–1065
- Art. 8第八條 「我信聖神」 ¶687–747
- 一、聖子及聖神的聯合使命 ¶689–690
- 二、聖神的名字、稱呼和象徵 ¶691–701
- 聖神專有的名字 ¶691
- 聖神的稱呼 ¶692–693
- 聖神的各種象徵 ¶694–701
- 三、在恩許時期中的聖神和天主聖言 ¶702–716
- 在創造中 ¶703–704
- 恩許之神 ¶705–706
- 在天主顯現和法律中 ¶707–708
- 在王國和充軍中 ¶709–710
- 期待默西亞及其聖神 ¶711–716
- 四、圓滿時期的基督的神 ¶717–730
- 前驅若翰、先知和洗者 ¶717–720
- 「滿被聖寵者,喜樂吧!」 ¶721–726
- 耶穌基督 ¶727–730
- 五、末期中的聖神和教會 ¶731–741
- 五旬節 ¶731–732
- 聖神──天主的恩賜 ¶733–736
- 聖神和教會 ¶737–741
- Art. 9第九條 「我信聖而公教會」 ¶748–975
- 第一節 天主計畫中的教會 ¶751–776
- 一、教會的名稱和圖象 ¶751–757
- 教會的各種象徵 ¶753–757
- 二、教會的起源、創立和使命 ¶758–769
- 父心中孕育的計畫 ¶759
- 自創世之始就已預示的教會 ¶760
- 舊約中準備的教會 ¶761–762
- 耶穌基督創立的教會 ¶763–766
- 由聖神彰顯的教會 ¶767–768
- 在榮耀中達到圓滿的教會 ¶769
- 三、教會的奧跡 ¶770–776
- 既是可見的又是精神的教會 ¶771
- 教會──天主與人共融的奧跡 ¶772–773
- 教會──普世救恩的聖事 ¶774–776
- 第二節 教會──天主子民、基督奧體、聖神宮殿 ¶781–801
- 一、教會──天主子民 ¶781–786
- 天主子民的特徵 ¶782
- 司祭、先知和王者的子民 ¶783–786
- 二、教會──基督身體 ¶787–796
- 教會是與耶穌的共融 ¶787–789
- 「只有一個身體」 ¶790–791
- 「這個身體的元首是基督」 ¶792–795
- 教會是基督的淨配 ¶796
- 三、教會──聖神宮殿 ¶797–801
- 神恩 ¶799–801
- 第三節 教會是唯一、至聖、至公、從宗徒傳下來的 ¶811–865
- 一、教會是唯一的 ¶813–822
- 「教會唯一性的神聖奧跡」 ¶813–816
- 合一的創傷 ¶817–819
- 邁向合一 ¶820–822
- 二、教會是至聖的 ¶823–829
- 三、教會是至公的 ¶830–856
- 「至公」的意義 ¶830–831
- 每一個別教會都是「至公的」 ¶832–835
- 誰屬於至公的教會 ¶836–838
- 教會與非基督徒 ¶839–845
- 「教會之外沒有救恩」 ¶846–856
- 四、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 ¶857–865
- 宗徒的使命 ¶858–860
- 主教是宗徒的繼承人 ¶861–862
- 宗徒工作 ¶863–865
- 第四節 基督的信徒 ──聖統制,平信徒,獻身生活 ¶871–933
- 一、教會的聖統結構 ¶874–896
- 為何有教會職務 ¶874–879
- 世界主教團及其元首教宗 ¶880–887
- 訓導的職務 ¶888–892
- 聖化的職務 ¶893
- 管理的職務 ¶894–896
- 二、平信徒 ¶897–913
- 平信徒的召叫 ¶898–900
- 平信徒參與基督的司祭職 ¶901–903
- 平信徒參與基督的先知職 ¶904–913
- 三、獻身生活 ¶914–933
- 福音勸諭、獻身生活 ¶915–916
- 一棵枝條繁茂的大樹 ¶917–919
- 獨修生活 ¶920–921
- 獻身的貞女與寡婦 ¶922–924
- 修會生活 ¶925–927
- 在俗獻身團體 ¶928–929
- 使徒生活團 ¶930
- 獻身與使命:宣告那要來的君王 ¶931–933
- 第五節 諸聖的相通 ¶946–959
- 一、神聖財富的相通 ¶949–953
- 二、天上教會和世上教會的共融 ¶954–959
- 第六節 瑪利亞 ——基督之母、教會之母 ¶963–972
- 一、瑪利亞對教會的母愛 ¶964–970
- 〔瑪利亞〕在世上與她的兒子完全結合…… ¶964–965
- 在蒙召升天時…… ¶966
- 在恩寵秩序中,她是我們的母親…… ¶967–970
- 二、對榮福童貞的敬禮 ¶971
- 三、瑪利亞——教會末世的聖相 ¶972
- Art. 10第十條 「我信罪過的赦免」 ¶976–987
- 一、只有一個聖洗為得罪赦 ¶977–980
- 二、鑰匙的權力 ¶981–983
- Art. 11第十一條 「我信肉身的復活」 ¶988–1019
- 一、基督的復活與我們的復活 ¶992–1004
- 復活的逐步啟示 ¶992–996
- 死者如何復活? ¶997–1001
- 與基督一起復活 ¶1002–1004
- 二、死在基督耶穌內 ¶1005–1014
- 死亡 ¶1006–1009
- 基督徒死亡的意義 ¶1010–1014
- Art. 12第十二條 「我信永恆的生命」 ¶1020–1065
- 一、私審判 ¶1021–1022
- 二、天堂 ¶1023–1029
- 三、最後的煉淨或煉獄 ¶1030–1032
- 四、地獄 ¶1033–1037
- 五、最後審判 ¶1038–1041
- 六、新天新地的希望 ¶1042–1050
- 阿們 (Amen) ¶1061–1065
- Part 2 卷二 基督奧跡的慶典 ¶1066–1690
- 為甚麼有禮儀? ¶1066–1068
- 「禮儀」一詞何義? ¶1069–1070
- 禮儀是生命的泉源 ¶1071–1072
- 祈禱與禮儀 ¶1073
- 教理講授與禮儀 ¶1074–1075
- Section 1 第一部分 聖事性救恩計畫 ¶1076–1209
- Ch. 1第一章 教會時期的逾越奧跡 ¶1077–1134
- Art. 1第一條 禮儀 ──天主聖三的工程 ¶1077–1112
- 一、禮儀的根源和終向 ──天父 ¶1077–1083
- 二、禮儀中的基督工程 ¶1084–1090
- 受光榮的基督…… ¶1084–1085
- ……從宗徒的教會起…… ¶1086–1087
- ……臨在世上的禮儀中…… ¶1088–1089
- ……參與天上的禮儀 ¶1090
- 三、禮儀中的聖神和教會 ¶1091–1109
- 聖神準備教會接納基督 ¶1093–1098
- 聖神使會眾紀念基督的奧跡 ¶1099–1103
- 聖神實現基督奧跡 ¶1104–1107
- 聖神的共融 ¶1108–1109
- Art. 2第二條 教會聖事中的逾越奧跡 ¶1113–1134
- 一、基督的聖事 ¶1114–1116
- 二、教會的聖事 ¶1117–1121
- 三、信德的聖事 ¶1122–1126
- 四、救恩的聖事 ¶1127–1129
- 五、永生的聖事 ¶1130
- Ch. 2第二章 逾越奧跡的聖事慶典 ¶1135–1209
- Art. 1第一條 教會的禮儀慶典 ¶1136–1199
- 一、誰舉行禮儀慶典? ¶1136–1144
- 天上禮儀慶典的舉行者 ¶1137–1139
- 聖事禮儀慶典的舉行者 ¶1140–1144
- 二、如何舉行禮儀慶典? ¶1145–1162
- 標記與象徵 ¶1145–1152
- 言語和行動 ¶1153–1155
- 歌詠與音樂 ¶1156–1158
- 聖像 ¶1159–1162
- 三、何時舉行禮儀慶典? ¶1163–1178
- 禮儀時令 ¶1163–1165
- 主的日子 ¶1166–1167
- 禮儀年度 ¶1168–1171
- 禮儀年中的聖人慶節 ¶1172–1173
- 時辰頌禱禮 (日課 ) ¶1174–1178
- 四、何處舉行禮儀慶典? ¶1179–1186
- Art. 2第二條 唯一的奧跡與多元的禮儀 ¶1200–1209
- 不同的禮儀傳統與教會的至公性 ¶1200–1203
- 禮儀與文化 ¶1204–1206
- Section 2 第二部分 教會的七件聖事 ¶1210–1690
- Ch. 1第一章 基督徒入門聖事 ¶1212–1419
- Art. 1第一條 聖洗聖事 ¶1213–1284
- 一、怎樣稱這聖事? ¶1214–1216
- 二、救恩史中的聖洗 ¶1217–1228
- 舊約裡有關聖洗的預象 ¶1217–1222
- 基督的洗禮 ¶1223–1225
- 教會內的洗禮 ¶1226–1228
- 三、如何舉行聖洗聖事慶典? ¶1229–1245
- 基督徒的入門 ¶1229–1233
- 慶典的釋義 (釋奧 ) ¶1234–1245
- 四、誰可受洗? ¶1246–1255
- 成人洗禮 ¶1247–1249
- 嬰孩洗禮 ¶1250–1252
- 信德與洗禮 ¶1253–1255
- 五、誰可施洗? ¶1256
- 六、聖洗的必要性 ¶1257–1261
- 七、聖洗的恩寵 ¶1262–1274
- 為赦免罪惡 ¶1263–1264
- 「新的受造物」 ¶1265–1266
- 結合於教會──基督的身體 ¶1267–1270
- 基督徒合一的聖事性聯繫 ¶1271
- 不可磨滅的神印 ¶1272–1274
- Art. 2第二條 堅振聖事 ¶1285–1321
- 一、救恩史中的堅振聖事 ¶1286–1292
- 東方和西方兩個傳統 ¶1290–1292
- 二、堅振聖事的標記和儀式 ¶1293–1301
- 堅振聖事慶典的舉行 ¶1297–1301
- 三、堅振聖事的效果 ¶1302–1305
- 四、誰可接受堅振聖事? ¶1306–1311
- 五、堅振聖事的施行人 ¶1312–1314
- Art. 3第三條 感恩(聖體)聖事 ¶1322–1419
- 一、感恩 (聖體 )聖事 ──教會生活的泉源與高峰 ¶1324–1327
- 二、怎樣稱這聖事? ¶1328–1332
- 三、救恩史中的感恩 (聖體 )聖事 ¶1333–1344
- 餅酒的標記 ¶1333–1336
- 感恩 (聖體 )聖事的建立 ¶1337–1340
- 「你們要這樣做,來紀念我」 ¶1341–1344
- 四、感恩祭的禮儀慶典 ¶1345–1355
- 世代相傳的彌撒 ¶1345–1347
- 禮儀慶典的進行 ¶1348–1355
- 五、聖事性的祭獻:感恩、紀念、臨現 ¶1356–1381
- 向父的感恩和讚頌 ¶1359–1361
- 基督及其身體──教會──所作祭獻的紀念 ¶1362–1372
- 基督藉其聖言和聖神的德能臨現 ¶1373–1381
- 六、逾越的宴會 ¶1382–1401
- 「你們大家拿去吃」:與主共融 (領聖體 ) ¶1384–1390
- 領聖體的效果 ¶1391–1401
- 七、感恩 (聖體 )聖事 ——「未來光榮的保証」 ¶1402–1405
- Ch. 2第二章 治療的聖事 ¶1420–1532
- Art. 4第四條 懺悔與和好的聖事 ¶1422–1498
- 一、怎樣稱這聖事? ¶1423–1424
- 二、為甚麼受洗後還需要和好聖事? ¶1425–1426
- 三、受洗者的皈依(悔改) ¶1427–1429
- 四、內心的懺悔 ¶1430–1433
- 五、基督徒生活中多元的懺悔方式 ¶1434–1439
- 六、懺悔與和好的聖事 ¶1440–1449
- 唯獨天主能寬赦罪過 ¶1441–1442
- 與教會和好 ¶1443–1445
- 寬恕的聖事 ¶1446–1449
- 七、懺悔者的行動 ¶1450–1460
- 痛悔 ¶1451–1454
- 告明罪過 ¶1455–1458
- 補贖 ¶1459–1460
- 八、這聖事的施行人 ¶1461–1467
- 九、聖事的效果 ¶1468–1470
- 十、大赦 ¶1471–1479
- 罪罰 ¶1472–1473
- 諸聖的相通 ¶1474–1477
- 藉教會獲得天主的大赦 ¶1478–1479
- 十一、懺悔聖事慶典的舉行 ¶1480–1484
- Art. 5第五條 病人傅油 ¶1499–1532
- 一、病人傅油在救恩史中的基礎 ¶1500–1513
- 人類生命中的疾病 ¶1500–1501
- 在天主前的病人 ¶1502
- 基督 ──醫生 ¶1503–1505
- 「你們要治癒病人……」 ¶1506–1510
- 病人的聖事 ¶1511–1513
- 二、誰領受和誰施行這聖事? ¶1514–1516
- 病重情況…… ¶1514–1515
- 「……便要請教會的長老來」 ¶1516
- 三、如何舉行這聖事慶典? ¶1517–1519
- 四、這聖事慶典的效果 ¶1520–1523
- 五、臨終聖體(天路行糧):基督徒最後的聖事 ¶1524–1525
- Ch. 3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¶1533–1666
- Art. 6第六條 聖秩聖事 ¶1536–1600
- 一、為何稱這聖事為聖秩聖事? ¶1537–1538
- 二、救恩史中的聖秩聖事 ¶1539–1553
- 舊約的司祭職 ¶1539–1543
- 基督的唯一司祭職 ¶1544–1545
- 參與基督唯一司祭職的兩種方式 ¶1546–1547
- 以基督元首的身分 ¶1548–1551
- 「以整個教會的名義」 ¶1552–1553
- 三、聖秩聖事的三個等級 ¶1554–1571
- 主教聖秩授予禮 ──聖秩聖事的圓滿 ¶1555–1561
- 司鐸──主教們的合作者──聖秩授予禮 ¶1562–1568
- 執事授秩禮 ──「為人服務」 ¶1569–1571
- 四、聖秩聖事慶典的舉行 ¶1572–1574
- 五、誰可授予聖秩聖事? ¶1575–1576
- 六、誰可領受聖秩聖事? ¶1577–1580
- 七、聖秩聖事的效果 ¶1581–1589
- 不可磨滅的神印 ¶1581–1584
- 聖神的恩寵 ¶1585–1589
- Art. 7第七條 婚姻聖事 ¶1601–1666
- 一、天主計畫中的婚姻 ¶1602–1620
- 受造界中的婚姻 ¶1603–1605
- 罪惡統治下的婚姻 ¶1606–1608
- 在舊約法律教育法下的婚姻 ¶1609–1611
- 在主內的婚姻 ¶1612–1617
- 為天國而守貞 ¶1618–1620
- 二、婚姻慶典 ¶1621–1624
- 三、婚姻的合意 ¶1625–1637
- 混合婚姻與宗教不同的婚姻 ¶1633–1637
- 四、婚姻聖事的效果 ¶1638–1642
- 婚姻關係 ¶1639–1640
- 婚姻聖事的恩寵 ¶1641–1642
- 五、夫妻之愛的益處和要求 ¶1643–1654
- 婚姻的專一性和不可拆散性 ¶1644–1645
- 夫妻之愛的忠貞 ¶1646–1654
- 六、家庭教會 ¶1655–1658
- Ch. 4第四章 其他禮儀慶典 ¶1667–1690
- Art. 1第一條 聖儀 ¶1667–1679
- 聖儀的特質 ¶1668–1670
- 不同形式的聖儀 ¶1671–1673
- 民間的熱心敬禮 ¶1674–1676
- Art. 2第二條 基督徒的喪禮 ¶1680–1690
- 一、基督徒的最後逾越 ¶1681–1683
- 二、喪禮的舉行 ¶1684–1690
- Part 3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 ¶1691–2557
- Section 1 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:在聖神內的生活 ¶1699–2051
- Ch. 1第一章 人位格的尊嚴 ¶1700–1876
- Art. 1第一條 人是天主的肖象 ¶1701–1715
- Art. 2第二條 我們蒙召享真福 ¶1716–1729
- 一、真福 ¶1716–1717
- 二、真福的渴望 ¶1718–1719
- 三、基督徒的真福 ¶1720–1724
- Art. 3第三條 人的自由 ¶1730–1748
- 一、自由和責任 ¶1731–1738
- 二、救恩計畫中人的自由 ¶1739–1742
- Art. 4第四條 人行為的道德性 ¶1749–1761
- 一、道德性的泉源 ¶1750–1754
- 二、善行與惡行 ¶1755–1756
- Art. 5第五條 情慾的道德性 ¶1762–1775
- 一、情慾 ¶1763–1766
- 二、情慾與道德生活 ¶1767–1770
- Art. 6第六條 道德的良心 ¶1776–1802
- 一、良心的判斷 ¶1777–1782
- 二、良心的培育 ¶1783–1785
- 三、依照良心作抉擇 ¶1786–1789
- 四、錯誤的判斷 ¶1790–1794
- Art. 7第七條 德行 ¶1803–1845
- 一、人性的德行 ¶1804–1811
- 四樞德的分辨 ¶1805–1809
- 德行與恩寵 ¶1810–1811
- 二、超性的德行 ¶1812–1829
- 信德 ¶1814–1816
- 望德 ¶1817–1821
- 愛德 ¶1822–1829
- 三、聖神的恩賜與果實 ¶1830–1832
- Art. 8第八條 罪過 ¶1846–1876
- 一、慈悲與罪過 ¶1846–1848
- 二、罪過的定義 ¶1849–1851
- 三、罪過的不同種類 ¶1852–1853
- 四、罪過的嚴重性:大罪和小罪 ¶1854–1864
- 五、罪過的擴散 ¶1865–1869
- Ch. 2第二章 人的團體 ¶1877–1948
- Art. 1第一條 人與社會 ¶1878–1896
- 一、人被召的團體特色 ¶1878–1885
- 二、皈依和社會 ¶1886–1889
- Art. 2第二條 參與社會生活 ¶1897–1927
- 一、權威 ¶1897–1904
- 二、公益 ¶1905–1912
- 三、責任與參與 ¶1913–1917
- Art. 3第三條 社會正義 ¶1928–1948
- 一、對人的尊重 ¶1929–1933
- 二、人的平等與差異 ¶1934–1938
- 三、人的連帶責任 ¶1939–1942
- Ch. 3第三章 天主的救恩:法律和恩寵 ¶1949–2051
- Art. 1第一條 道德律 ¶1950–1986
- 一、自然道德律 ¶1954–1960
- 二、舊約的法律 ¶1961–1974
- Art. 2第二條 恩寵與成義 ¶1987–2029
- 一、成義 ¶1987–1995
- 二、恩寵 ¶1996–2005
- 三、功績 ¶2006–2011
- 四、基督徒的聖德 ¶2012–2016
- Art. 3第三條 教會 ──慈母與導師 ¶2030–2051
- 一、道德生活與教會的訓導 ¶2032–2040
- 二、教會的規條 ¶2041–2043
- 三、道德生活與傳教的見証 ¶2044–2046
- Section 2 第二部分 十誡 ¶2052–2557
- 「師傅,我該做甚麼……?」 ¶2052–2055
- 聖經中的十誡 ¶2056–2063
- 教會聖傳中的十誡 ¶2064–2068
- 十誡的統一性 ¶2069
- 十誡與自然律 ¶2070–2071
- 十誡的約束力 ¶2072–2073
- 「離了我,你們甚麼也不能作」 ¶2074
- Ch. 1第一章 「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 ¶2083–2195
- 愛上主,你的天主」 ¶2083
- Art. 1第一條 第一誡 ¶2084–2141
- 一、「你要朝拜上主,你的天主,並要事奉祂」 ¶2084–2094
- 信德 ¶2087–2089
- 望德 ¶2090–2092
- 愛德 ¶2093–2094
- 二、「只向你的天主、上主俯伏朝拜」 ¶2095–2109
- 朝拜 ¶2096–2097
- 祈禱 ¶2098
- 祭獻 ¶2099–2100
- 許諾與誓願 ¶2101–2103
- 宗教的社會義務與宗教自由的權利 ¶2104–2109
- 三、「在我面前你不可有其他的神」 ¶2110–2128
- 迷信 ¶2111
- 拜偶像 ¶2112–2114
- 占卜和巫術 ¶2115–2117
- 反宗教 ¶2118–2122
- 無神主義 ¶2123–2126
- 不可知主義 ¶2127–2128
- 四、「不要雕塑偶像……」 ¶2129–2132
- Art. 2第二條 第二誡 ¶2142–2167
- 一、上主的名是聖的 ¶2142–2149
- 二、妄呼天主的名號 ¶2150–2155
- 三、基督徒的名字 ¶2156–2159
- Art. 3第三條 第三誡 ¶2168–2195
- 一、安息日 ¶2168–2173
- 二、主的日子 ¶2174–2188
- 復活的日子:新的創造 ¶2174
- 主日是安息日的圓滿 ¶2175–2176
- 主日的感恩祭 ¶2177–2179
- 主日的本分 ¶2180–2188
- Ch. 2第二章 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一樣」 ¶2196–2557
- Art. 4第四條 第四誡 ¶2197–2257
- 一、天主計畫中的家庭 ¶2201–2206
- 家庭的本質 ¶2201–2203
- 基督徒的家庭 ¶2204–2206
- 二、家庭和社會 ¶2207–2213
- 三、家庭成員的義務 ¶2214–2231
- 子女的義務 ¶2214–2220
- 父母的責任 ¶2221–2231
- 四、家庭和天國 ¶2232–2233
- 五、公民社會中的公權力 ¶2234–2246
- 公民的義務 ¶2238–2243
- 政治團體與教會 ¶2244–2246
- Art. 5第五條 第五誡 ¶2258–2330
- 一、尊重人的生命 ¶2259–2283
- 救恩歷史的見証 ¶2259–2262
- 合法的自衛 ¶2263–2266
- 謀殺 ¶2269
- 墮胎 ¶2270–2275
- 安樂死 ¶2276–2279
- 自殺 ¶2280–2283
- 二、尊重人的尊嚴 ¶2284–2301
- 尊重他人的靈魂:不立壞榜樣 ¶2284–2287
- 重視健康 ¶2288–2291
- 對人的尊重和科學研究 ¶2292–2296
- 尊重身體的完整 ¶2297–2298
- 尊重亡者 ¶2299–2301
- 三、維護和平 ¶2302–2317
- 和平 ¶2302–2306
- 避免戰爭 ¶2307–2317
- Art. 6第六條 第六誡 ¶2331–2400
- 一、「天主造了男人女人 ……」 ¶2331–2336
- 二、貞潔的聖召 ¶2337–2359
- 人的完整 ¶2338–2345
- 完整的自我交付 ¶2346–2347
- 不同形式的貞潔 ¶2348–2350
- 違反貞潔的罪 ¶2351–2356
- 貞潔與同性戀 ¶2357–2359
- 三、夫妻之愛 ¶2360–2379
- 夫妻的忠貞 ¶2364–2365
- 婚姻與生育 ¶2366–2372
- 子女的恩賜 ¶2373–2379
- 四、侵犯婚姻尊嚴的罪 ¶2380–2391
- 離婚 ¶2382–2386
- 其它侵犯婚姻尊嚴的罪 ¶2387–2391
- Art. 7第七條 第七誡 ¶2401–2463
- 一、財物的普遍用途及私有權 ¶2402–2406
- 二、尊重人及其財物 ¶2407–2418
- 尊重他人的財物 ¶2408–2414
- 尊重受造界的完整 ¶2415–2418
- 三、教會的社會教導 ¶2419–2425
- 四、經濟活動與社會正義 ¶2426–2436
- 五、國際間的正義與連帶責任 ¶2437–2442
- 六、對窮人的愛護 ¶2443–2449
- Art. 8第八條 第八誡 ¶2464–2513
- 一、生活於真理中 ¶2465–2470
- 二、「為真理作証」 ¶2471–2474
- 三、違反真理的罪 ¶2475–2487
- 四、尊重真理 ¶2488–2492
- 五、社會傳播媒體的使用 ¶2493–2499
- 六、真、美與聖藝 ¶2500–2503
- Art. 9第九條 第九誡 ¶2514–2533
- 一、心靈的淨化 ¶2517–2519
- 二、為純潔而戰鬥 ¶2520–2527
- Art. 10第十條 第十誡 ¶2534–2557
- 一、貪慾的錯亂 ¶2535–2540
- 二、聖神的意願 ¶2541–2543
- 三、心靈的貧窮 ¶2544–2547
- 四、「我願看見天主」 ¶2548–2550
- Part 4 卷四 基督徒的祈禱 ¶2558–2865
- Section 1 第一部分 基督徒生活中的祈禱 ¶2558–2758
- 祈禱是甚麼? 另一部作品中無相應內容
- 祈禱是天主的恩賜 ¶2559–2561
- 祈禱是盟約 ¶2562–2564
- 祈禱是共融 ¶2565
- Ch. 1第一章 祈禱的啟示 ¶2566–2649
- 眾人奉召作祈禱 ¶2566–2567
- Art. 1第一條 舊約時代 ¶2568–2597
- 創造──祈禱的泉源 ¶2569
- 應許和信德的祈禱 ¶2570–2573
- 梅瑟和中保的祈禱 ¶2574–2577
- 達味與君王的祈禱 ¶2578–2580
- 厄里亞、先知與心靈的皈依 ¶2581–2584
- 聖詠──聚會的祈禱 ¶2585–2589
- Art. 2第二條 時期一滿 ¶2598–2622
- 耶穌祈禱 ¶2599–2606
- 耶穌教導如何祈禱 ¶2607–2615
- 耶穌俯聽祈禱 ¶2616
- 童貞瑪利亞的祈禱 ¶2617–2619
- Art. 3第三條 教會時期 ¶2623–2649
- 一、頌謝和朝拜 ¶2626–2628
- 二、求恩的祈禱 ¶2629–2633
- 三、轉求的祈禱 ¶2634–2636
- 四、感恩的祈禱 ¶2637–2638
- 五、讚頌的祈禱 ¶2639–2643
- Ch. 2第二章 祈禱的傳統 ¶2650–2696
- Art. 1第一條 祈禱的泉源 ¶2652–2662
- 天主聖言 ¶2653–2654
- 教會的禮儀 ¶2655
- 超性的德行 ¶2656–2658
- 「今天」 ¶2659–2660
- Art. 2第二條 祈禱之路 ¶2663–2682
- 向父的祈禱 ¶2664
- 向耶穌的祈禱 ¶2665–2669
- 「聖神,請祢降臨!」 ¶2670–2672
- 與天主之母共融 ¶2673–2679
- Art. 3第三條 祈禱的帶路人 ¶2683–2696
- 見証雲集 ¶2683–2684
- 祈禱的僕役 ¶2685–2690
- 有利於祈禱的地方 ¶2691
- Ch. 3第三章 祈禱生活 ¶2697–2758
- Art. 1第一條 祈禱的各種表達 ¶2700–2724
- 一、口禱 ¶2700–2704
- 二、默想 ¶2705–2708
- 三、心禱 ¶2709–2719
- Art. 2第二條 祈禱的戰鬥 ¶2725–2758
- 一、反對祈禱的論點 ¶2726–2728
- 二、心的謙卑警醒 ¶2729–2733
- 面對祈禱的困難 ¶2729–2731
- 面對祈禱中的誘惑 ¶2732–2733
- 三、子女般的信賴 ¶2734–2751
- 我們為何抱怨未蒙垂允? ¶2735–2737
- 如何使我們的祈禱有效 ¶2738–2745
- 耶穌「時辰」的祈禱 ¶2746–2751
- Section 2 第二部分 主禱文:「我們的天父」 ¶2759–2865
- Art. 1第一條 「全部福音的撮要」 ¶2761–2776
- 一、聖經的中心 ¶2762–2764
- 二、主的禱文 ¶2765–2766
- 三、教會的祈禱 ¶2767–2772
- Art. 2第二條 「我們的天父」 ¶2777–2802
- 一、「滿懷信賴,敢到父前」 ¶2777–2778
- 二、「父!」 ¶2779–2785
- 三、「我們的」父 ¶2786–2793
- 四、「祢在天上」 ¶2794–2796
- Art. 3第三條 七個祈求 ¶2803–2865
- 全文結束 另一部作品中無相應內容
- 一、「願祢的名受顯揚 (尊為聖)」 ¶2807–2815
- 二、「願祢的國來臨」 ¶2816–2821
- 三、「願祢的旨意奉行在人間,如同在天上」 ¶2822–2827
- 四、「求祢今天賞給我們日用的食糧」 ¶2828–2837
- 五、「求祢寬恕我們的罪過,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」 ¶2838–2845
- 「寬恕我們的罪過」…… ¶2839–2841
- ……「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」 ¶2842–2845
- 六、「不要讓我們陷於誘惑」 ¶2846–2849
- 七、「但救我們免於凶惡」 ¶2850–2854
- 最後的光榮頌 ¶2855–28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