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著基督,基督徒的死亡就有了積極的意義。「為我,生活原是基督,死亡乃是利益」(斐 1:21)。「這話是確實的: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,亦必與祂同生」(弟後 2:11)。這裡正道出基督徒死亡的基本新穎處:通過聖洗,基督徒已在聖事的方式下「與基督同死」,為活出新生命;同時,如果我們在基督的恩寵內死亡,這肉身的死亡完成「與基督同死」,如此也使我們在基督救贖行動中完全與祂合為一體。
聖依納爵‧安提約基,《致羅馬人書》: 死於基督,是我所冀,勝過為王,統治大地。祂為我死,我要追尋,祂已復活,吸引我心。我將出生,領受光明,到達彼岸,才是真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