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031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來源: vatican.va
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,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。教會特別在翡冷翠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。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談到煉淨之火:
聖大額我略,《對話集》: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,我們必須相信,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。那自稱為「真理」的一位曾肯定過,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,不論今世或在來世,都不會被赦免的(瑪 12:31)。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,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