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125

為此,任何聖事的儀式不可由施行人(minister)或團體按自己的喜好而改變或操縱;甚至教會的最高權力亦不得任意更改禮儀;只有在服從信仰並虔敬地尊重禮儀奧跡的情況中,始可作某些改變。

閱讀全章 第一章 教會時期的逾越奧跡 ¶1077–1134

引用於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