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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› 卷二 基督奧跡的慶典› 第二部分 教會的七件聖事› 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› 第六條 聖秩聖事› 二、救恩史中的聖秩聖事› 「以整個教會的名義」

CCC 1552
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

公務司祭職不僅具有在信友團體前代表基督──教會元──的職責,而且當他把教會的祈禱呈獻給天主時,尤其奉獻感恩祭時,他也是以整個教會的名義而行動。

在《簡編》中: 問336

閱讀全章 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¶1533–16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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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 1

  • ¶1552 Sacramentum Caritatis(§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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