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554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來源: vatican.va
「由天主所設立的教會職務是分等級去執行的,這些執行人員從古以來就被稱為主教、司鐸和執事」。教會在禮儀中、在其訓導以及其恆常的實踐中所表達的天主教教義,承認在公務上分享基督司祭職的,共有兩個等級,就是:主教職和司鐸職。而執事職則是為輔助及服務他們的。為此,「司祭」(sacerdos)一詞實在的用法是指主教和司鐸,而非執事。不過,天主教教義教導,兩個分享司祭職的等級(主教和司鐸)和服務的等級(執事),三者都是透過稱為「授予聖秩」的聖事行動,亦即透過聖秩聖事而授予的:
聖依納爵‧安提約基,《致特拉里亞人書》:所有的人須尊敬執事就如對耶穌一樣,尊敬主教如對天父的肖象,尊敬司鐸就如對天主的議會和宗徒團一樣,因為沒有他們就沒有教會可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