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560

每位主教,身為基督的代表 (vicar),對於那託付給他的個別教會,負有牧者的職責,但他同時與所有主教弟兄集體地負有關懷所有其他教會的責任:「雖然每位主教只是託付給他照顧的那一部分羊群本有的牧者,但按天主所制訂的,他既身為宗徒的合法繼承人,就與其他主教共負教會的宗徒使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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