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60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來源: vatican.va
為能符合人性,「人對天主所作的信仰回應該是自願的;所以不能強迫任何不願的人接受信仰。因為信仰的行為,由於本身的性質,該是自願的」 。「天主召叫人們以心神和真理事奉祂,因此他們在良心上感到對祂有責任,並非被迫……這在耶穌基督身上全面地表現了出來」。事實上,基督曾邀請人接受信仰和皈依,但絕不強迫他們去接受。祂曾為真理作證,但不願「勉強那些拒絕真理的人去接受祂的神國……藉著愛的力量而擴展,基督就是憑著這愛被高舉在十字架上,以吸引眾人歸向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