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650

今日,在許多國家裡,不少天主教徒按照民法辦理離婚,並依照民法再婚。教會由於終於耶穌基督所說的──「若休自己的妻子而另娶,就是犯姦淫,辜負妻子;若妻子離棄自己的丈夫而另嫁,也是犯姦淫(谷 10:11‐12)」,堅決認為:如果第一樁婚姻仍有效的話,便不能承認新的婚約有效。如離婚的人依民法再婚的話,客觀上,他們就是違反天主的法律。只要這情況一直持續下去,他們便不可領聖體。基於同一理由,他們不能執行某些教會的職務。懺悔聖事的和好,也只能給予那些悔改、承認自己破壞了婚姻作為盟約和忠於基督的標記,並保証自己在完全禁慾中生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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