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撮要 CCC 1663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由於婚姻確立夫妻在教會內生活的公開地位,故此婚禮宜公開舉行,安排在禮儀慶典中,在司鐸(或教會認可的証人)和其他証人及信友團體前舉行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344 閱讀全章 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¶1533–1666 上一個¶1662 下一個¶166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