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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› 卷二 基督奧跡的慶典› 第二部分 教會的七件聖事› 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› 第七條 婚姻聖事› 撮要

撮要 CCC 1666
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

基督徒的家庭是子女們首先接受信仰宣講的地方。為此,家庭非常合宜地被稱為「家庭教會」,是祈禱和恩寵的團體,人性品德和基督徒愛德的學校。

在《簡編》中: 問350

閱讀全章 第三章 為共融服務的聖事 ¶1533–16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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