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正文
首頁 書庫 聖經 教理 訓導權 聖師 祈禱經文 日曆 禮儀 Questions 學習
首頁

搜尋範圍 或嘗試輸入

Esc關閉 ↑↓移動

教理›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› 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:在聖神內的生活› 第一章 人位格的尊嚴› 第六條 道德的良心› 四、錯誤的判斷

CCC 1791
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

種無知多次能歸咎於當事人,要他負責。「當人對探求真理及美善不大注意,或因犯罪習慣而良心變得幾乎盲目時」,就會發生此種情況。在這情況下,人對自己所作的惡要負罪責。

在《簡編》中: 問376

閱讀全章 第一章 人位格的尊嚴 ¶1700–1876

上一個¶1790 下一個¶1792

引用於 1

  • ¶1791 Questions(Disagreeing with the Church)
Glossa Catholica

聖經與天主教會的文本——免費、可離線、無廣告、免註冊。

頁面

  • 日曆
  • 版本說明
  • 書庫
  • 書籤
  • 學習

作品

  • 社會訓導
  • 祈禱經文
  • 訓導權
  • 教理
  • 教會法
  • 聖師
  • 聖經
  • Questions

Ad maiorem Dei gloriam

未獲聖座認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