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CCC 2055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當有人問祂:「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(瑪 22:36),耶穌回答說:「你應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愛上主你的天主。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。第二條與此相似: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」(瑪 22:37‐40)。解釋十誡,必須在愛的誡命光照之下。這是一條二而一的愛的誡命,而愛就是法律的滿全:誡命說: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貪戀;以及其他任何誡命,都包含在這句話裡:就是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」。愛不加害於人,所以愛就是法律的滿全(羅 13:9‐10)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435 閱讀全章 第二部分 十誡 ¶2052–2557 上一個¶2054 下一個¶20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