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CCC 2056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「十誡」(Decalogue)一詞,其字面的意義是「十句話」(出 34:28;申4:13; 10:4)。在聖山上,天主給自己的子民啟示了這「十句話」。是天主「用手指」寫的(出 31:18;申 5:22),不同於其他由梅瑟書寫的誡命。「十句話」在天主的話裡,佔著卓越的位置;「十句話」載在出谷紀和申命紀中,流傳至今。自舊約時代,經常為聖經所引用,但是,直到耶穌基督的新盟約,「十句話」的完整意義才顯示出來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436 閱讀全章 第二部分 十誡 ¶2052–2557 上一個¶2055 下一個¶20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