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21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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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自由的權利既不是依附錯誤的道德允許,也不是犯錯的假想權利,而是人享有公民自由的自然權利,就是在有關宗教的事務上,在合理的限度內,不受政府當局的外力強制。這項自然權利,在社會法律制度中應予確認,並成為民法的條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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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 3
- ¶2108 Compendium of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(421
422) Questions(Religious liberty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