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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›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› 第二部分 十誡› 第一章 「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› 第二條 第二誡› 一、上主的名是聖的

CCC 2145
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

信徒應該為上主的名作証,毫不畏懼地宣認自己的信仰。宣道和教理講授,應該為對耶穌基督之名的崇拜和尊敬所浸潤。

在《簡編》中: 問447

閱讀全章 第一章 「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 ¶2083–21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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