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22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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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只要與父母同住,就應該服從父母為了子女或家庭的好處所下的命令。「作子女的,應該事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上主所喜悅的」(哥 3:20)。子女對教育他們的導師和那些父母所委託的人,凡合理的命令,也應聽從。但子女如果按良心確信,聽從某一命令是不道德的,他就不該聽從。 隨著年齡的增加,子女應繼續尊敬父母。子女應該迎合父母的希望,樂意徵求父母的意見,甘心接受父母的合理訓誡。對父母的服從止於子女的成年獨立,但對父母的尊敬,卻是永久應盡的責任。因為,對父母的尊敬,其根源正是對天主的敬畏,是聖神七恩之一。
閱讀全章 第二章 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一樣」 ¶2196–2557
引用於 2
- ¶2217 Questions(Raising a child in the faith
Honouring a parent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