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2237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來源: vatican.va
政治權力應該尊重人的基本權利。政治權力應合乎人道地執行正義,尊重每個人的、特別是家庭的和受剝削者的權利。 在公益的大前提下,與公民資格相連的政治權利,可以,而且應該給與人民。如果沒有合法和恰當的理由,政府不得中止該項權利。行使政治權利的目的,是為了促進國家和全人類的公益。
閱讀全章 第二章 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一樣」 ¶2196–2557
引用於 2
- ¶2237 Compendium of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(388)Questions(The State and obedienc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