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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› 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› 第二部分 十誡› 第二章 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一樣」› 第五條 第五誡› 一、尊重人的生命› 救恩歷史的見証

CCC 2262

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

在山中聖訓裡,基督提醒「不可殺人」(瑪 5:21)的禁令,接著又禁止發怒,仇恨和報復。猶有甚者,基督要求他的門徒轉給另一面頰、愛自己的仇人。祂自己也不作自衛,並命令伯多祿把劍收回鞘內。

在《簡編》中: 問466

閱讀全章 第二章 「愛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一樣」 ¶2196–25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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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於 1

  • ¶2262 Questions(Ang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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