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28

人類在其歷史中直到今日,曾以許多方式,透過他們的信仰和宗教行動 (祈禱、祭獻、敬禮、默想等等),表達他們對天主的尋求。雖然有些表達方式是模糊的,但它們是如此普遍,以致人可以被稱為宗教性的存有:

天主由一個人造了全人類,使他們住在全地面上,給他們立定了年限,和他們所居處的疆界;如他們尋求天主,或者可藉摸索而找到祂;其實,祂離我們每人並不遠,因為我們生活、行動、存在,都在祂內(宗 17:26‐28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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