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CCC 422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「但時期一滿,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,生於女人,生於法律之下,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,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」(迦 4:4‐5)。這就是有關「天主子、耶穌基督」(谷 1:1)的喜訊:天主眷顧了自己的民族,實現了祂向亞巴郎和他的子孫們所作的許諾,而且超越了所有的期待:竟派遣了自己的「愛子」(谷 1:11)來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79 閱讀全章 第二章 我信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 ¶422–682 上一個¶421 下一個¶4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