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580

圓滿地完成法律,只能是那位神聖立法者之工作,祂就是生於法律管轄下的天主子。在耶穌身上,法律不再是刻在石版上,而是寫在祂作為僕人的「心頭上」(耶 31:33),祂「忠實地傳報真道」(依 42:3),藉此,成了「人民的盟約」(依 42:6)。耶穌完成法律,甚至承受了「法律的咒罵」(迦 3:13),這咒罵是由那些「不持守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」的人(迦 3:10)惹來的;因為基督的死亡,是為「補贖在先前盟約之下所犯的罪過」(希 9:15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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