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CCC 649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至於聖子,祂藉本身天主性的能力使自己復活。耶穌宣布人子必須受許多苦、死亡、然後復活(含有主動之意)。祂在別處清楚地聲明:「我捨掉我的性命,為再取回它來……我有權捨掉它,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」 (若 10:17‐18)。「我們相信……耶穌死了,也復活了」(得前 4:14)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130 閱讀全章 第二章 我信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 ¶422–682 上一個¶648 下一個¶6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