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751

「教會」一詞 (“ekklesia”來自希臘語 “ek‐kalein”「喚出來」),有「召集」的意義;是指民眾的集會,通常具有宗教的目的。它是一個多次在希臘文舊約中使用的名詞,指聚集在天主前的選民會眾,尤其指西乃山的會眾,以色列就在那裡接受了法律,並被天主立為自己聖潔的子民。初期的基督徒團體自稱為「教會」,承認自己是該會眾的繼承者。在教會內,天主從世界各地「召集」自己的子民。英文的 “Church”和德文的“Kirche”皆來自另一個類似的希臘字 “Kyriake“,意指「屬於主的會眾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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