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786

最後,天主的子民也參與基督的王者職務。基督執行祂的王權,藉祂的死亡和復活,吸引眾人到祂跟前。基督、宇宙的君王和主宰,成了眾人的奴僕,因為祂「不是來受服事,而是服事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,為大眾作贖價」(瑪 20:28)。為基督徒,「為王」就是「服務」,尤其是在「貧窮和受苦的人身上」,教會在他們身上,看到「她那貧窮和受苦之創始者的肖象」。天主子民按照這種與基督一起服務的聖召去生活,就能實現它「王者的尊嚴」。

聖大良,《講道集》:所有在基督內重生的人,都因十字架的記號而獲得王者的尊嚴,藉聖神的傅油而被祝聖為司祭。因此並非只有我們職務的獨有服務,因為所有的基督徒,有了屬神的神恩及運用他們的理智,就被認為是這王者種族的成員,參與司祭的職務。一個靈魂管理它的身體,使它服從天主,難道不是王者的職務嗎?向天主奉獻一顆純潔的良心,在自己的內心祭台上向祂呈上我們敬禮的無玷祭品,難道不是司祭的職務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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