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T CCC 911 ©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 · 來源: vatican.va 在教會內,「信徒能按法典規定,協助行使管治的權力」,如出席特殊會議、教區會議、牧民委員會,執行堂區的牧民工作,協助經濟委員會,以及參與教會的法庭工作。 在《簡編》中: 問191 閱讀全章 第三章 我信聖神 ¶683–1065 上一個¶910 下一個¶9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