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C 1456

向司鐸告明是懺悔聖事的必要部分:「懺悔者必須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來的大罪,即使是最隱密的,如違反十誡中最後兩誡的罪過,因為有時這些罪過會更嚴重地傷害靈魂,且比那些公開的罪,更為危險」。

當基督信徒盡力告明所有記得的罪過時,無可置疑地,他們是把這一切罪過放在仁慈的天主前,已獲得寬恕。誰不這樣做,並故意隱瞞自己的某些罪過,便不能通過司鐸獲得赦免;因為「如果一個病人羞於向醫生揭示自己的傷口,醫生就不能為他所不知的病對症下藥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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